112年「補助文化團體及個人從事文化交流活動處理要點─臺灣與拉丁美洲文化交流合作專案補助」

文化部112年「補助文化團體及個人從事文化交流活動處理要點─臺灣與拉丁美洲文化交流合作專案補助」即日起開放線上申請

一、為拓展我國與拉丁美洲國家之雙向藝文交流,深化對彼此文化、歷史及社會發展之認識,該部自106年起推動臺灣與拉丁美洲文化交流合作補助計畫,迄已支持41項提案,協助我團隊與拉丁美洲各國藝文夥伴展開對話與合作。

二、112年度該部將透過旨揭合作專案持續推動,徵件作業自即日起至111年11月18日止,採線上申請,每案補助金額最高新臺幣350萬元,歡迎國內立案民間團體、法人、公私立大專校院及學術機構踴躍遞件。

三、補助要點、申請表件及詳細公告請至該部獎補助資訊網「獎補助條款」專區(http://grants.moc.gov.tw/)查詢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