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連江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連江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鼓勵創作風氣,推廣馬祖文化及特色,特訂定本補助作業要點。辦理112年度連江縣政府扶植文化出版品推廣補助計畫徵選。
二、參加資格:
不限。
三、申請日期:
自111年02月16日至112年04月13日下午5時前送達本府文化處,並應於112年11月30日前完成結報與核銷。
四、申請程序:
申請者請逕洽本府文化處索取或上文化處網站下載補助計畫作業要點及申請書,並檢附印製申請書、徵稿作品7份及電子檔光碟2份,如為團體或法人組織,應另附立案或登記證書影本,封面註明申請「連江縣政府扶植文化出版品補助計畫」及團體名稱以掛號寄送本府文化處,以郵戳為憑。 (住址: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136-1號),並提供電子檔至zhuen45@gmail.com。
五、備註:
補助對象需配合國際藝術島相關策展及創作行銷。
徵選簡章、連江縣政府藝文推廣補助作業要點、成果報告書相關檔案連結如下: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xImEd95iGyC0C1zDiCQAjLY9LH3-tojr?usp=share_li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