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文化局表演藝術活動申請,歡迎演藝團隊踴躍送件

一、 據「金門縣文化局表演藝術活動申請要點」辦理。

二、 本案受理112年度辦理之表演藝術活動,收件時間自112年3月1日至3月31日止,歡迎有興趣之演藝團隊踴躍參加。

三、 另因演出地點金門縣文化局演藝廳整修,無法提供表演藝術演出活動,本下半年度(7-11月)徵件計畫,請申請者考量團隊之演出型態,並自行尋找(協洽)適合演出地點(舞台)後,再提案申請。

另本次徵計畫,以戶外演出或學校推廣活動(演出)型態為首要考量。

四、 團隊請填妥計畫申請表格以及計畫書後,電子檔逕寄信箱apamen@mail.kinmen.gov.tw,並電洽082-323169轉321楊先生確認。

五、 演出活動於本縣辦理為原則,通過審查者安排於112年7月至11月份演出。

六、 相關書表格式可至金門縣文化局/便民服務/檔案下載/藝文推廣科項下下載繕打,下載網址:https://cabkc.kinmen.gov.tw/。審查結果將另函通知各送件申請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