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113上半年度表演藝術活動申請中 歡迎報名

一、 依據新竹縣政府文化局藝術活動申請審查作業須知辦理。
二、 受理申請場地、檔期及收件期限:
(一) 場地:新竹縣演藝廳、演奏廳、實驗劇場及文化廣場。
(二) 檔期:113年1月至6月。
(三) 收件日期:自112年6月12日(一)起至112年7月10日(一)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三、 申請表件請至本局網站下載(https://www.hchcc.gov.tw/藝文館舍/演藝廳/演藝團體/新竹縣表演藝術活動審查),請依式填寫並檢附申請書一式5份,信封加註「申請表演藝術活動審查」,免備文寄送至本局表演藝術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