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文化「113年下半年表演藝術活動申請審查計畫」鼓勵所轄立案演藝團體踴躍送件

一、 依據新竹市文化局演藝廳表演藝術活動申請審查計畫辦理。
二、 受理申請場地、檔期及收件期限:
(一) 場地:新竹市文化局演藝廳(音樂廳、國際會議室、竹影城跡)及新竹市各展演地點。
(二) 檔期:113年8月至12月。
(三) 收件日期:自112年12月1日起至113年1月15日止,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三、 本案申請要點及相關表件,請至新竹市文化局官網(首頁/便民服務/藝術季審查https://www.hccg.gov.tw/hcccb/ch/home.jsp?id=590&parentpath=0,6)自行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