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113年度下半年表演藝術活動申請」受理中

一、 依據「嘉義市政府文化局表演藝術活動申請審查須知」辦理。
二、 收件時間自113年3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113年4月審查,其審查結果將另函通知各送件單位。
三、 受理申請之檔期期間為11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及預提114年1月1日至6月30日檔期之售票演出申請案,如因音樂廳辦理保養及其他專案活動等需要,嘉義市政府文化局保有檔期異動權。
四、 113年下半年度因嘉義市政府文化局演講廳進行場館整修,暫不開放演出活動申請。
五、 隨文檢附「嘉義市政府文化局表演藝術活動申請審查須知」1份,申請送件前請先詳閱;相關表件可於「嘉義市政府文化局網站─便民服務─表演申請」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