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本府文化處徵選約用人員錄取公告。 依據:依本府110年2月23日府文資字第1100007356號公告辦理。 公告事項: 正取人員為鄭詩蓉;備取人員為鄭宇恩、沈俊杰、黃映瑄(依名次排序)。 僱用期限:自錄取報到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備取人員於錄取人員生效日起6個月內,如遇相關職缺免經公開甄選優先遞補。 正取人員未報到者,由備取人員依次遞補。 正取人員請攜帶身分證、個人私章及存摺封面影本(台灣銀行或郵局),俾利辦理報到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