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113年下半年演藝活動申請」開放申請至113年2月29日止

一、 依據彰化縣文化局演藝活動申請要點辦理。
二、 受理申請場地及檔期:
(一) 場地:員林演藝廳表演廳、員林演藝廳小劇場及南北管音樂戲曲館表演廳。
(二) 檔期:113年7月至12月(及114年1月至6月巡演之大型演出節目)。
三、 收件日期:自113年2月1日起至113年2月29日止開放受理。
(一) 線上申請:一律採線上申請(2月1日於員林演藝廳官網開放報名專區)。
(二) 紙本資料:線上申請送出後,申請單位應於前述受理期間內檢送紙本演藝活動計畫書1份( A4直式橫書),可郵寄或親送至員林演藝廳服務台,以郵戳或收文登錄日期為憑,逾期或提前均不予受理(地址:510005彰化縣員林市員林大道2段99號)。
四、 彰化縣文化局演藝活動申請要點及送件表單可至彰化縣文化局員林演藝廳網站 /公告資訊/演藝活動申請下載(https://reurl.cc/VLeKd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