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下半年度表演藝術活動申請審查」徵選,鼓勵演藝團體踴躍送件

一、 依據新竹縣政府文化局藝術活動申請審查作業須知辦理。
二、 受理申請場地、檔期及收件期限:
(一) 場地:新竹縣政府文化局演藝廳、演奏廳、實驗劇場及文化廣場。
(二) 檔期:113年7月至12月。
(三) 收件日期:自112年12月4日(一)起至113年1月5日(五)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三、 申請表件請至新竹縣政府文化局網站下載(https://www.hchcc.gov.tw/藝文館舍/演藝廳/演藝團體/新竹縣表演藝術活動審查),請依式填寫並檢附申請書一式5份,信封加註「申請表演藝術活動審查」,免備文寄送至新竹縣政府文化局表演藝術科。